距离去年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已满一年。不过,这一年税延养老险却“不温不火”。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税延养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仅7160万元,承保件数3.9万件。
从产品上来看,获准经营税延型养老险的23家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寿、泰康人寿、人保寿险等,所推出的产品比较相近,均注重满足投保人养老资金在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上的需求,普遍设计了3.5%的固定收益款、2.5%的保底+浮动收益保底款。在领取方面,支持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15年月领(或年领)、20年月领(或年领)以及25年月领(或年领)多种形式。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根据当期税率缴纳税款。由于边际税率不同,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可以激发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由于退休后收入通常大幅低于退休前收入,该政策通过降低个人边际应税收入,减轻了居民实际税收负担。
按照上述《通知》,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也就是说,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每年最高1.2万元的税延额度。
但是,不少消费者表示,目前税收优惠力度较小,产品收益偏低,投保环节复杂。“在售的几十种税延养老险收益趋同,普遍不高,且在办理投保过程中涉及税前扣除等环节,比较繁琐。”
“税延养老险可适应不同群体风险偏好和保值增值需要,助力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和养老质量。”某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但由于个税政策调整,税延养老保险正在面临产品升级问题,在产品设计方面的确需要再充分考虑投资收益率、人口增长率、老龄化速度等因素,推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据悉,当下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包括:第一,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个人商业保险。截至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费占比达90%,第二、第三支柱保费占比合计10%。目前,在发达国家通行的养老保障体系中,政府承担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占比往往远低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保险占比。
可以预期,税延养老险发展空间巨大,但亟需完善税延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不断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有专家建议,接下来可以在购买环节放宽税前抵扣标准,同时降低领取环节的征税税率;此外,试点已过一年,相关部门要根据三地试点区域对税延养老险的探索及经验,总结市场诉求,升级产品服务,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税延养老险的实惠性。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约2.5亿,占总人口的17.9%。预计到205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人,占据34.1%的人口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