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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5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据点”
商海春作 (新华社发)

4月1日起施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近日,有媒体在多地调研发现,随着监管加强,不合格零食售卖情况有所收敛,但仍有部分“五毛零食”风吹草不折,隐藏在校园周边的文具店、书店中。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少年儿童的健康,容不得半点闪失,将不合格零食逐出校园,有关部门应持续加大治理力度,通过严格执法,提高制造和销售不合格零食行为的违法成本。 (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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