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景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姚婷、郑天友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深圳市景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权利[(2013)深中法商初字第7号判决书项下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姚婷、郑天友,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姚婷、郑天友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公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郑天友 姚婷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