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条号上解读“月亮上的第一次发芽”的“火星叔叔”郑永春,如今已是科普领域的“网红”。在中国创造成为时代强音的今天,像郑永春这样的“网红”科学家很少,科普之于科研人员是什么关系值得说道说道。
科普的重要性自不待言。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科技创新变革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科学普及提升着全民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科普是创新的基石,一个国家或地区科学思维的普及程度,从根本上决定其创新发展的水平高度。科研人员之于科普的重要性也不用多说。科研人员被认为是“科学传播的第一发球员”,除了做研究外,培养更多的科学公民应该是最值得他们花时间去做的一件事情。
只是,这样的“应该”和“最值得”却在落地过程中遇到了阻碍。近年来,多项针对科研人员参与科普情况的调查分析,得出了类似的结论——认同度高、意愿较强、行动力偏弱。最适合做科普的科研人员放不开手脚,到底哪里出了问题?这恐怕还得从“指挥棒”上找原因。
在现行的科研和人才评价体制中,占据核心地位的依然是科研项目经费的多寡、学术论文和专利的数量,科普贡献的多少并没有被纳入考核范围,可以说是无名又无利,费力不讨好。在这样的“指挥棒”影响下,重科研轻科普的集体认知慢慢形成。加之,科研人员从事科普工作往往被某些圈内人看作不务正业、不思进取,做科普反倒给学术形象的塑造带来了“负面”效应。即使有人出于自身兴趣和责任感愿意做科普,久而久之,也敌不过科学界的不理解所带来的压力,选择了主动远离。
做科普,科研人员不能缺席。一旦他们缺席,非专业的“科普”就会来“补位”,谣言就有了存在的空间,科学与社会和公众之间的距离就会越来越远。一环一环推导下来的结果,最终是不利于科学事业本身的发展。所以,如何让更多有热情、有能力的科研人员投身科普,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既然已有的“指挥棒”忽视了科普,那就尽快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在科研考评体系中加重科普贡献,让科研人员挺直腰杆做科普。据了解,不少政策其实已经涉及了这方面的内容,《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指出,建议完善科研人员参与科学传播的业绩考核办法,将其视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只是,想促成其真正产生效力,还得有操作细则和硬性约束跟上,更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指标才行。
当然,也要在科学共同体层面对科研人员做“科普”,形成科普与科研同等重要的集体认知,让他们掌握艰涩内容通俗化的表达能力。把成果研发创造出来是本事,把成果描述清楚、传播出去,让社会和普通公众能明白、看得懂、用得上更是本事。当我们的科研人员具备了这种本事,并有强烈意愿将其变成自觉的行动,我们的创新发展也就具备了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