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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揭一揭 智能电视的 “狗皮膏药”
□ 左崇年

你有植入广告的权利,也该有让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机会

据媒体报道,智能电视机已经成为不少家庭的选择。但相较传统电视开机“直入主题”的效率,智能电视却让人们在享受诸多便利的同时,不得不忍受开机时长达几十秒,甚至几分钟的广告。有用户抱怨,“每次开机都要看广告,我花钱买的是电视,不是广告”。

时下,智能电视受到消费者青睐,一些商家看到了“机会”,给智能电视内置了诸多的开机广告。消费者一开机就被广告无休止骚扰,像被狗皮膏药一样粘着,有的还明确规定“付费用户可以关闭广告”。也就是说,你开机没有附加“关闭”广告的费用,就得乖乖看完所有广告,才能看电视。

这种智能电视设置的“开机广告”像豆腐掉进灰里——吹不得,拍不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不法添加的任意“绑架”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正如专家认为,这样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你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你只告诉买完电视之后,可以看好多节目,随时可以看,但是并没有告知大量开机广告的存在。

消费者看不看开机广告,应该有选择权。从技术角度来说,智能电视开机时应有相关提示,而且需在控制器上设置关闭按钮,让消费者进行选择。可是,如今智能电视不智能,只有付费才能享受这一“关闭”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前就知道了“不看广告不能看电视”的无赖行为,那么消费者购买智能电视就会斟酌考虑。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智能电视“广告狗皮膏药”违反了《广告法》。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而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造成的强人所难、权利不对等情况,唯有“付费跳过”,这是利用技术的强势话语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打个比方,我买了小轿车,如果商家将广告植入发动系统,不看不听完广告休想发动,那么岂不乱了套。

智能电视因其先进技术而被人接受,植入一定数量的广告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有植入广告的权利,也该有让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机会。不给消费者一点选择的机会和权利,强行绑架消费者的意愿,只有额外付费才能取消,有违法治精神和商业道德。

市场经济也要讲法治、讲道德。18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自爱、自律、诚实、公平、正义……公共精神和公共道德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必须所拥有的,没有这些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市场经济就会引发灾难。智能电视“广告狗皮膏药”,实际上也是一种短视眼光,一锤子买卖,最终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消费者有权说不,有关部门当依法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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