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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
曾金华

当前,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会给财政带来压力,各部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无疑是节用裕民之举,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公开时间提前、公开部门增加、绩效目标增多等一系列特点,反映出中央部门“账本”越来越透明,公众能够更好地监督政府“钱袋子”。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预决算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预算“账本”不仅仅是数字,其背后反映的是政府一系列活动,尤其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的情况。

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对于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特别是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我国在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算。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应该说,这次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切实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通过更加透明、规范的预算公开,让人民更好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预算公开中,各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重点说明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支出事项。比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各部门相应对“三公”经费等情况作了说明。当前,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会给财政带来压力,各部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无疑是节用裕民之举,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体现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中央部门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由去年的36个扩大至今年50个。

政府不能乱花钱,必须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浪费。扩大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中央预决算向全国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有利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促进社会监督。

需要指出的是,预决算公开主体既包括中央部门,也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从财政部去年底发布的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看,地方预决算公开状况持续向好,但部分地方预决算公开仍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问题不可忽视。比如,仍有少数部门和单位未公开预决算,部分地方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下一步在做好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切实贯彻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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