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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首个促进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旅游演艺迎政策东风
本报记者 张 雪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个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文件。《意见》提出,到2025年旅游演艺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布局更为优化,涌现一批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形成一批运营规范、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经营主体。

近几年,我国旅游演艺发展风生水起,涌现了一大批旅游演艺项目,受到了市场和游客的青睐,旅游演艺成为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典型业态之一。

据统计,过去几年是我国旅游演艺快速发展期。从2013年到2017年,我国旅游演艺节目台数从187台增加到268台,增长了43%;旅游演艺场次从53336场增加到85753场,增长了61%;旅游演艺观众人次从2789万人次增加到6821万人次,增长了145%;旅游演艺票房收入从22.6亿元增长到51.5亿元,增长了128%。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周久财表示,与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相比,旅游演艺的规模种类还不够多;与蓬勃发展的文化和旅游产业相比,旅游演艺的潜力还需进一步挖掘;与日益提升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相比,旅游演艺水平还需要不断提高。

周久财介绍,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下,《意见》强调要提升创作生产水平、推进业态模式创新、壮大演艺经营主体,并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方向。随着大众旅游时代蓬勃兴起,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优质旅游的需求持续增长,推动旅游演艺不断向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惠民服务。如鼓励各地采购民营经营主体制作的优秀剧目,纳入有关艺术节、市民文化节、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采购会、公共文化配送菜单。”周久财说。

规范有序是发展旅游演艺的重要基础。《意见》强调要加强节目内容审核、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政策界限。

专家认为,今后旅游演艺的发展空间依然很大。可以看到,此次《意见》明确了一批支持旅游演艺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税政策方面,提出支持在旅游演艺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旅游演艺企业经认定后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依法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在投融资政策方面,提出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旅游演艺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旅游演艺产品版权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开展旅游演艺项目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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