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经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缓解流动性压力,引导险企平稳转型——
银保监会酝酿人身险中短期产品新规
本报记者 李晨阳

□ 《通知》一方面将缓解险企因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急刹车”带来的流动性压力;另一方面将进一步规范人身险产品设计,推动各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流动性管理,引导保险公司平稳转型

□ 《通知》虽然对险企略有“松绑”,实则为保障各公司强化资产负债匹配和流动性管理,推动险企尽快完成结构优化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中短期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要求各公司3月29日前反馈意见。《通知》中针对中短期产品的界定、产品备案要求,以及销售宣传、保费比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举一方面将缓解险企因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急刹车’所带来的流动性压力,为中短期人身险‘松绑’;另一方面,旨在进一步规范人身险产品设计,推动各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流动性管理,引导保险公司平稳转型。”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据悉,《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因流动性管理需要,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可以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但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中短期产品,应当做到产品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间一致。

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时,应当在产品备案材料中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书面决议,并详细说明备案原因。随后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部分险企过于看重保费规模,大力发售中短期产品,造成公司业务结构失衡,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偿付能力接近监管红线。为此,监管部门于2016年3月份下发《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时隔3年,银保监会拟发新规为中短期产品“松绑”。对于险企因流动性管理需要申请备案的,要求提供未来三年公司现金流预测数据,并根据现金流缺口提出未来三年中短期产品销售额度;对于因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申请备案的,保险公司应当提供拟申请备案产品销售额度,以及销售该产品对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长期利率风险及其他经营风险的详细说明。

“监管层意在规避保险产品和事实不符的情况,防控衍生风险,促进中短期产品发展更加规范,助推险企优化负债结构,实现稳步过渡转型。”有市场分析指出。此外,《通知》要求中短期产品销售额度不得超过公司预测的现金流缺口金额,且从2020年开始,各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当年总规模保费的比重不得超过20%。由此看出,《通知》旨在合理引导险企将中短期业务占比逐步下调至合理范围内。

过去几年,部分险企通过发售高利率中短期产品,大规模拉动公司保费收入,但由于此类产品期限短、收益高,可能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利差损风险和现金流风险,特别是一旦出现资产管理业务不当,容易引发系统风险。为此,监管部门在2016年就要求险企整改业务结构,今年恰好是产品相对较集中兑付的时期。

“此前以中短期产品为主的保险公司不仅面临保费大幅下滑,且已销售的中短期产品今年或将达到兑付高峰,再加之部分退保风险,眼下很多险企现金流承压,公司转型进入艰难时期。”一位保险公司产品经理表示。

本次《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险企备案中短期产品,显然是在帮助保险公司防范相关风险。不过,也特别强调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等设计为中短期产品。同时,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客观宣传和销售中短期产品。

此外,正在酝酿的新规中以下3种行为明令禁止,包括对于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条款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通过退保费用、退保率假设、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通过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可以备案中短期产品会给更多保险公司相对充裕的时间和机会,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列出‘禁区’内容,能够倒逼部分险企加快完成业务结构调整及战略方针转型。”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

在低利率环境下,保险公司的中短期业务属于高现价产品,大规模销售此类产品的确会加大行业的利差损风险和现金流风险,监管层对此也早有预期。所以,近几年监管部门对中短期产品已下发了相关规范文件,从严管控。《通知》虽然给险企略有“松绑”,实则为保障各公司强化资产负债匹配和流动性管理,推动险企尽快完成结构优化,实现转型升级。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