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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生不端导师有责”是理性纠偏

据报道,近日宁夏发布《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首要职责,对立德树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或所带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导师,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短评】 从表面上看,学生学术不端的责任应由学生本人承担,如果导师本人不抄袭、不造假却也受到连坐处罚,似乎有点“冤枉”,但从深层次看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现实中,有些导师带研究生太多,根本管不过来。有的导师只顾自己论文“满天飞”,忙于经济创收,热衷于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忽视了对学生的指导和培养。“学生不端导师有责”,有助于督促导师把更多精力用于指导学生做学问、讲操守,这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净化学术风气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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