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一带一路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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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国际农业合作迈上新台阶
孙昌岳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我国农业“走出去”迎来更大发展机遇。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快推进并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主动扩大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培育一批跨国农业企业集团,提高农业对外合作水平。这为新时期我国农业扩大对外开放、应对国际化竞争指明了方向。

农业交流和农产品贸易自古以来就是丝绸之路的主要合作内容。借助古丝绸之路,中国从西方引入了胡麻、石榴、苜蓿、葡萄等作物品种,并把掘井、造纸等生产技术和织布、养蚕等工艺带到了中亚,促进了相关国家间农业技术和产品的传播交流,亚欧非农业文明沿着古丝绸之路交流互通,不断发扬光大。时至今日,农业发展仍然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相关大部分国家对解决饥饿和贫困问题、保障粮食安全与营养的强烈愿望成为相关国家的共同诉求。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为相关国家农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机制。截至2018年9月份,我国已经与60多个“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20多个农业合作协议,“一带一路”投资农业项目200多个,投资额700多亿元。我国一批海外农业园区、跨国科研项目扎实推进,海外农业科技合作网络越织越密,农业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6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4年提到要培育一批跨国农业企业集团。由于我国农产品品质参差不齐,高端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因此,无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都需要农业企业实行集团化发展。对于国际农产品企业来说,要培育国际化思维,以国际化理念来处理问题,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熟悉和掌握国际市场规则,提高自身国际资源整合能力。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农产品进口高度集中,亟须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目前来看,我国农产品进口有几大突出特点,主要是来源地高度集中于新大陆国家,品种高度集中于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相关农产品进口高度集中于少数几个国家,农产品进口的运输通道高度集中于海运,进口口岸高度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进口贸易渠道高度集中于少数几家大型跨国公司。虽然这种高度集中的农产品进口贸易格局是由市场决定的,有其经济合理性,但考虑到我国未来农产品进口贸易的巨大增长潜力以及沿海口岸距离内陆腹地较远,这种进口模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正所谓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应当从维护农产品供给安全的战略高度,促进农产品进口来源地、运输通道、进口口岸和贸易渠道多元化。

“一带一路”建设带给中国农业的不仅是挑战,更多的是机遇。未来,中国将加快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共建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强化农业对外合作平台建设,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国别+合作园区+龙头企业”的模式,着力推动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提质增效;做好农业对外合作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推动相关项目尽快落地;完善支持农业企业对外合作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税、金融、通关、外交、对外援助等多种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打好服务农业对外合作的组合拳;着力优化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

展望未来,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农业合作大有可为。中国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与相关国家一道,在既有多双边合作机制框架下,兼顾各方利益,尊重各方诉求,推动“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向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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