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6日民进界别政协委员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的发言不时被其他委员的提问打断。
“正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我们面对的是深刻变化的外部环境。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给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市场预期带来不利影响’。我参与了中美经贸摩擦涉及知识产权的谈判,直接感受到了这种影响。在此过程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扩大对外开放是中国经济发展迫切的内在需求。”何志敏委员说。
“总理在报告中说,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你怎么看?”有委员问。
何志敏委员说,今天,中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中央推出了一系列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为适应新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推动我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应加快研究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
“从国内形势来看,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能力提高,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需求更加强烈,对高质量知识产权供给的需求更加迫切。”何志敏委员认为,规划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路径,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和运用效益,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提升我国经济竞争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从国际形势来看,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未来与发达国家之间围绕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国家层面的战略统筹,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贸易、外交等领域的战略协同,争夺国际话语权,树立大国形象,营造良好国际发展环境。”何志敏委员说。
“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现在迫切需要做哪些改变?”又有委员追问。
何志敏委员建议,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首先要尽快制定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对知识产权的共性问题进行规制,为各类知识产权客体的保护提供遵循。“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以《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三个单行法为主体,还有一批国务院的条例和规章,但没有一个上位的、统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另外,要加快制定目前尚未立法的其他知识产权特别保护领域的单行法,例如《地理标志法条例》《商业秘密法》等。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之一,加快地理标志立法,规范地理标志的统一认定,对于精准扶贫和提高中国产品影响力意义重大。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往往给市场主体带来很大的损失,严重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和创新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