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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甄新伟:央企开展金融业务需防范风险

央企做大做优做强离不开外部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持,同样也需要内部高效专业金融服务辅助。央企金融业务有外部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特殊价值和作用。但开展金融业务又是一把“双刃剑”,做不好反而会拖累央企主业发展,随着央企普遍开展金融业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一是规避加剧金融“脱实向虚”的风险。二是规避诱发金融风险和经营风险。据不完全统计,超过半数的央企把金融投资或服务列入业务板块,有的甚至是主要业务板块。在我国以机构监管为主的金融监管模式下,央企金融业务受到的监管强度相对较低,处于监管薄弱地带。一旦央企金融资产规模增长过快,风控措施跟进不及时不到位,就容易发生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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