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非基本公共服务强弱项、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的重要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权责关系、创新治理方式,确保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从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年来,在各部门、各地方大力推进下,基本公共服务的构建理念逐步明晰,制度框架渐趋成熟,权责关系逐渐理顺,政策措施日臻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障碍,亟须通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来加以解决。
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需要推进标准化。由于发展基础、历史欠账等因素的影响,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较大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通过设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设施建设、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和服务管理等软硬件标准,达到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效果。
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需要推进标准化。由于对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内容认识的差异和服务提供能力的差距,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质量存在较大不同,城市优于农村,发达地区高于欠发达地区,常住人口强于流动人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通过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区域间协调和群体间一致。
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需要推进标准化。由于长期以来的“重经济、轻社会”的倾向,造成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服务水平与所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相适应。通过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细化地方具体实施标准,实现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涵盖幼儿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和均等享受,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