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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责与感情
□ 甘正气

不是为了深情地眺望,而是带着责任深入地了解

我有一位朋友,曾经在湘潭、长沙、娄底、益阳等地工作,每到一地他都会将当地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用各种密密麻麻的数据、文字填满大大小小的笔记本。有人常常说:“你对某地有感情。”而他总是回答:“或许更多的是责任。”

我赞同他的观点,对工作而言责任比感情更重要。

苏轼任职、被贬的地方很多,他曾经写过一首诗描述这种境遇:“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他并不是到哪里都是欢天喜地,但到哪里都取得了不俗的政绩,支撑他做好地方官的是肩上的职责。

对公务员来说,工作地点和工作环境会经常变动。如果说对每个地方都一见钟情,那或许就有点多情甚至矫情了,也可以说不是实情。

如果说日久可以生情,或者日久难免生情,那么在还没有产生什么感情的“感情空白期”与“感情培养期”,对工作就会缺乏热情、没有激情,这段时间的工作成效就会受影响。

而如果每到一个地方工作,就将彻底了解、全面掌握该地的资源、历史、地理、交通、环境、人口、经济、文化,作为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作为尽职尽责的应有之义,作为担任职务的分内之事,这就比“感情”要牢靠得多,有确定性得多。

因为反过来说,如果对工作地点、工作单位没有感情,工作就可以不尽心尽力吗?就可以吊儿郎当吗?

职责先于感情,公务员制度的精髓就在于公务员是按职责行事,而不是按感情行事,他需要对法律负责,而不是因感情而负责。

从更高的层面来说,一个市长能仅仅因为某个县是他的出生地就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吗?他能因为某个地方曾让他事业受挫就亏待它吗?不行。他不能有此疆尔界之私,而应该具一视同仁之心。工作需要他到哪里,他就要把哪里当成故乡;工作需要他到哪里,他就要把哪里的群众当亲人,而不是因为哪里环境好、群众爱,才把哪里当乐土。每个公务员尤其是主政一方的公务员,都要有把穷乡僻壤变成世外桃源的理想。

摆在公务员心头第一位的永远都应该是职责,而不是感情。感情是易变的,也是不理性的,如果听任感情支配,那么可能情随事迁,稍有不慎还可能徇情枉法。感情还有不确定性,一个频繁调动的公务员可能很难对每一个工作地点迅速产生感情;感情也很难划线、测度,只有职责是明确的。

记得丘吉尔曾说过:“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

每位公务员都应该懂得:吃透工作地的所有情况,这不是工作感情的要求,而是工作职责的要求。没有“考据癖”的人,也不妨读读地方志,“一邑之山川、人物、贡赋、土产、庄村、镇集、祠庙、桥梁等类,皆志书所毕载。而新莅是邦,一为披览,则形胜之舆衍扼塞,租庸之多寡轻重,烟户之盛衰稀密,咸有所稽,而政理用是足以取衷焉”。没有诗情画意的人,也可以用他的双眼认真端详他工作的那个地方;从不摄影写生的人,也应该用他的双脚丈量他工作的土地,这就是职责。他应该透过青史看到发展的红利,透过灰黄的大地看到底下的乌金,他应该穿过莽莽密林,踏过皑皑白雪,他应该越过粼粼碧波,登上巍巍苍山,不是为了深情地眺望,而是带着责任深入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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