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A股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创业板指数三大股指放量大涨,代表科技创新的国产化创新指数飙升逾3%。在助推股指走强诸多因素中,科创板揭开面纱成为最显眼的利好消息——春节假期前最后一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三项部门规章和六项交易所配套规则按照程序征求意见,不久后有望正式发布。
设立科创板是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不过,也随之带来一些疑问:在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上,科创板会不会带来内耗?没有监管部门核准,谁来为股票质量把关?50万元“门槛”能否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等。
为此,有必要做一些解疑释惑工作。
首先,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不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内耗,而是增量改革的重要举措,有望加速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横向建设,从源头制度上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短板,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顶层设计,科创板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服务于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与现有各板块企业并不存在完全雷同或内耗关系。
一方面,通过试点突破和相关制度安排,新增资金与试点进展同步匹配,科创板有望改变过去“重融资轻投资”、股权融资退出难、新老股东“打架”等问题,在科创板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利益平衡,促进市场形成良好预期。另一方面,这一改革举措有望为注册制改革积累必要经验,让那些热衷无业绩炒作、“买卖壳股”的短期投机行为无处遁形。
其次,设立科创板不是单兵突进,而是在多项配套制度齐头并进基础上,系统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这不仅涉及股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而且要在改革中优化市场主体标准和交易流程,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拟上市公司等市场各方将在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环境下,明确各自权益,勤勉尽责。
再次,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不是短期救市的权宜之计,而是顺应市场规律的长效之举。在制度上,科创板“3+6”制度体系初步明确了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在审核上,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这是因为,上交所作为自律组织不具备行政单位资质,法理上需要证监会来注册;证监会在注册环节不对企业作出实质性判断,股票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在信息披露准确、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公司的股票能否卖得出去、价格高低等,全由“无形之手”和投资者自己判断。
最后,设立科创板不会把风险倾泻给二级市场,而是激发市场活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个人投资者投资科创板股票,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持有资产规模应达到规定标准,且具备相关股票投资经验和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证券公司在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和责任追究方面被赋予更大自由。
总之,科创板更像是一所兼容并蓄的大学。这所大学不唯短期“学生”业绩,不唯股东背景,不唯“壳”股价值,而是将科技创新融资需求、企业长期成长性、投资者利益及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等作为关键,其目标是为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