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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依规规范税收秩序 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了解到,按照中宣部等五部门有关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以来,影视行业纳税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截至2018年底,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已入库115.53亿元。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已经结束,规范工作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部分影视行业纳税人表示,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既体会到了严格执法的力度,又感受到了优化服务的温度,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增强了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他们表示,影视行业受关注度高,作为从业人员,今后在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公德方面理应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自查自纠结束后,根据纳税人的反映,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纳税人的自查自纠结果进行了反馈,让大多数影视工作者安心从业。在转入督促纠正阶段后,将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并且税收风险较高的小部分纳税人。对经税务机关提醒后自我纠正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税收管理基础和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希望广大影视从业人员自觉追求德艺双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依法纳税,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影视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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