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7日讯 记者常理报道: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西藏、四川、云南3省(区)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6亿元,主要用于“11·3”金沙江山体滑坡堰塞湖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生活救助需要,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此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应急管理部牵头建立“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害应急处置部际会商机制,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多部门联合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指导和支持地方做好抢险救灾、救援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了堰塞湖灾害风险和灾害损失。
目前,西藏、四川和云南3省(区)灾区受灾群众均已得到妥善安置,基本生活有保障,灾害损失评估、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正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