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自然 商瑞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日前获批实施,将对具备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规划,以提升再生水处理能力。预计到2020年,天津市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5.61亿立方米,较2017年增长58.5%。
天津是资源型缺水城市,属重度缺水地区。引江通水前,城市生产生活主要靠引滦调水解决,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基本“靠天吃饭”,地表水利用率接近70%,远远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着眼未来,为了打破水资源瓶颈,天津市将提高再生水利用能力作为重要途径之一。截至目前,天津已完成环外各区10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水平,预计到2019年将全面完成中心城区5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均达到新地标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市再生水可利用量。
在此基础上,天津市水务部门立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编制完成再生水利用规划。计划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天津全市范围内新建和扩建再生水厂28座,新建再生水供水管网205.4公里,建设再生水利用节点工程12处,新增再生水产能49.09万立方米/日,提高天津市再生水利用水平。同时,天津市还将利用10年(2021年至2030年)时间,新建和扩建再生水厂58座,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149.11万立方米/日,确保再生水利用能力与水资源状况相适应。
此外,规划还进一步明确天津市再生水利用方向,计划将再生水优先安排供给用水稳定、经济效益显著的工业回用,其次供给市政杂用、景观水面补水和居民生活杂用,剩余水量供给河道生态和农业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