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监管的通知》,将依法查处以慈善医疗救助名义开展的非法营利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日常监管中加大监管力度,对登记的慈善组织开展的以公益、慈善、救助为名,涉及医疗、卫生、健康的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动态、防控风险,特别是对于指定合作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的,要重点排查。
对于慈善组织开展名为慈善医疗救助,实为推销特定医疗机构、企业服务或者产品的,特别是引诱、迫使患者家庭以明显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医疗服务或者产品的,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学等活动时涉及的类似问题也要高度重视,加强研判,防范风险。慈善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任何企业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开展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