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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别让“强制二选一”再三上演
汪昌莲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拼多多平台3周年庆祝会场,几乎所有品牌商家均反映遭遇了另一家电商平台“强制二选一”,该行为导致大批品牌商家被迫退出活动、下架商品,甚至要求关闭旗舰店。

近年来,互联网电商竞争日趋白热化,代表性事件就是“二选一”,即某些超级电商平台,要求提供商品的品牌商“选边站队”,非此即彼,以牺牲商家利益为手段,排挤其他电商平台,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特别是临近“双11”大促销,电商平台“二选一”风波再起,使得这一问题愈演愈烈。

事实上,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已经给商家带来了不少困扰。不仅商家对“二选一”难以接受,许多消费者也表示了担忧。相比到商场买东西,电商的优势在于选择丰富、方便比较。电商平台“二选一”,意味着买东西的选择空间变小了,比较范围也变小了,这等于在开倒车。

市场经济的优势,在于通过竞争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电商经济也是如此。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应由商家自主决定。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霸王条款,不仅限制了商家的选择权,也影响了充分竞争,不利于行业提升供给效率和质量,也不利于改善消费体验。

治理电商“二选一”乱象,首先应及时出台相关规定,把不良竞争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对于电商平台“二选一”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查处,维护电商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在当前电商行业相关立法过程中,应对不公平附加排他性交易条款等内容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规范,做到治理电商平台“二选一”等不规范竞争行为有法可依。特别是监管部门应及时关注这些新问题,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更好履行监管责任,为电商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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