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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松露早采滥采监管力度
鞠 实

据报道,眼下并不是松露成熟季节,但在云南一些地区,早采、滥采松露现象十分普遍。这一方面造成松露口感、营养价值、品质等受到严重影响,影响云南等地方松露的商贸信誉,导致市场价格低廉;另一方面中断和阻止了松露再生繁育能力,造成乱挖滥采、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

松露是一种珍贵的野生食用菌,与鹅肝、鱼子酱一起被称为世界三大顶级美食。作为中国松露的主产区,云南松露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近70%,其发展潜力巨大,在脱贫致富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然而,近年来由于松露价格一路走高,包括云南、四川适宜松露生长的地方,松露被无计划、疯狂乱挖滥采早采,松露生长环境遭到明显破坏,对地方这一产业的健康、长远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针对早采滥采松露的行为,一些地方已经有所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如云南木水花野生菌交易中心联合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省野生菌保护发展协会共同呼吁,拒绝幼嫩松露上市消费,在11月份以前设立松露禁采期等。在四川会东县,早在2015年就颁布了《关于依法保护松露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决定》,对采集松露的时间、大小等作出了规定。

但是,就现实来看,这些措施还远远不到位。仅靠部分地区松露行业协会呼吁,不具有强制性,效果有限,且这些措施大都处于地方规定范畴,缺乏广泛的制约效力。这就需要把禁止松露早采滥采等纳入法制渠道;地方政府也要站在产业发展的高度,对松露生产、采挖等制定明确的规划,全面加以引导和保护。同时,也要加大对违规早采滥采松露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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