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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公共管理不能“慢作为”
□ 张忠德

近年来,井盖缺失伤人的事件屡见不鲜,类似的如线缆裸露、线杆断裂等设施破损现象在一些城镇也是屡屡出现,甚至群众反映后仍无相关部门维修,有的一拖就是几个月。

据报道,前不久某地就发现70余处破损设施,不少市民反映,每次经过这些设施时总是提心吊胆。人们不禁要问,难道真要等到酿成悲剧,才会有人出面管理吗?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不仅凸显出当前城市管理的隐患,也反映出管理者应对破损设施的“慢作为”。

在城市管理的运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问题“无人认领”,或者职能交叉、涉及多个部门互相推诿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需多部门联动,但如果相关部门一味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及时维护处置,就会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不便,甚至留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其实,多一些安全意识,少一些懒政思想,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就不会很难。为此,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制定“代整治”工作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找到责任单位,且财政预算未安排或其他经费渠道也难以解决的城市管理问题,由相关部门先行处理,保障市民的生活不受影响后,再寻找责任单位进行交接。比如,数字城管中心接到信息采集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诸如井盖破损丢失等问题后,若与多家管线单位联系并到现场勘查,了解其属于无法查清产权或责任主体的“无主井”,就可启动“代整治”,由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对这一无主设施进行修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体现在城市建设、城市环境、市民幸福感等诸多方面,其中公共设施管理是不可忽视的一环。一根电线杆是否安全、一个无盖井有没有人管,都体现出一座城市的文明风貌,也影响着市民生活的便利与安全。因此,城市建设管理应当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立行立改、着手补缺,并推出相应的兜底措施,填补城市管理“空白”,创建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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