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以公开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本次资产包编号COAMC2018HA01。
我司拟对所持有的境内2,382笔债务所享有的债权(部分为物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包含整体打包、分包或单户等),截至2018年06月30日,该资产包项下未偿本金人民币(含美元、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28.20亿元(含抵债资产),未偿利息70.98亿元(具体以我司接收的档案资料、法院判决及实际发生计息为准);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991,826.62万元,包含债权1,300户,涉及本金281,118.51万元,利息709,809.02万元,抵债资产12项,金额899.09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8年06月30日,抵债资产金额为抵债金额或抵债时的公允值),分布在河南省的郑州、洛阳、周口、安阳等17个地区及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标的资产的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分布地区 债权资产
(本金,万元)
抵债资产
(万元)
金额占比
(%)
1河南—郑州83,395.5432.6129.672河南—新乡30,311.5010.783河南—洛阳27,790.819.894河南—周口26,441.569.415河南—安阳25,917.1641.129.226河南—鹤壁19,551.256.957河南—焦作15,778.685.618河南—漯河9,211.263.289河南—平顶山8,591.343.06
10河南—许昌6,252.82352.072.2211河南—南阳5,761.94133.612.0512河南—三门峡5,400.70254.741.9213河南—济源4,902.751.7414河南—濮阳3,452.561.2315河南—商丘3,187.0984.941.1316河南—信阳1,793.800.6417河南—驻马店877.760.3118内蒙古—呼和浩特2,500.000.89合计 281,118.51
899.09100
特别提示:本次资产包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部分物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请查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史先生、李先生、谢先生
电话:0371-65714094、65744715、65744717
手机:13526666629、13837110066、13937166679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 邮编:450008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0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371-65744708(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郑州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371-6563961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9332816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