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在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文件的最新进展。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表示,《意见》出台后,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明确了未来5年振兴目标和十大振兴行动。
其中,在乡村教育方面,将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力度,今年将吸引4.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扩大实施特岗计划,2018年将招聘9万人,比去年增加1万人。启动银龄讲学计划,2018年计划招募1800名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支教,到2020年将招募1万名。大力实施国培计划,2018年将培训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100多万人次。启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300人,每人奖励1万元,连续实施5年。
同时,还将着力深化教师管理改革、着力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启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
乡村教师是教师中的“短板”。为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我国大力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3年以来中央财政划拨127.5亿元,惠及8万所学校130万名教师。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巡视员刘建同介绍,截至去年底,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现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共有22个省份725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县,涉及老师130万,占整个乡村教师的三分之一强。在中央政策的示范和带动下,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对属于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集中连片地区进行政策扶持。全国有10个没有连片特困的省市,比如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天津、辽宁、福建等,均根据各自情况,对贫困地区或者比较边远的乡村学校老师进行补贴。“2017年,这些地方补贴的经费达到61.9亿元,涉及240个县的67万名乡村教师。”刘建同说,如果加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际上全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的人员已有200万左右,也就是有三分之二左右的乡村老师能够得到生活补助。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也有了稳步提高,从2013年人均每月258元提高到2017年的322元,平均增幅达25%,目前95%以上的乡村教师补助标准在200元以上。“在非连片特困地区,人均月补助标准更高一点,达到了766元,像北京到了2000多元。”刘建同表示,补助标准较高的地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比补助标准低的地方高,在这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