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部名为《我不是药神》的电影引发医疗保险界普遍关注。面对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则是现实中的“药神”。
据悉,传统的重疾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同时也失去了后续保障,这也俗称单次赔付重疾险。近两年,悄然兴起的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则能给被保险人提供多次保险理赔服务,通常最高可出险三次。不过,由于“多次理赔”比“一次理赔”承保风险更大,因此其保费也相对较高。
对于消费者来说,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是不是更有保障?购买此类保险应该注意什么?
据了解,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保险合同里的轻症可进行多次理赔,重疾只理赔一次。举例来说,30岁的李先生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保额为30万元,保至终身,缴费期限30年,每年需缴保费3826元。3年后,李先生不幸被查出患有早期肺癌,保险公司按合同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也就是给李先生9万元的理赔金,且他还将继续享有两次轻症保障和一次重疾保障。不过,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三次轻症保险金时,该项责任终止。
另一种产品是将多种疾病分组,其中任何一组只要确诊,即可获赔。但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如果下次罹患同样的疾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比如:某保险公司的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把重疾分为A、B、C三组,每组分别包括20余种疾病,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保障期间,被确诊为A组中的疾病,可以获得赔付;如果第二次被确诊为B组或是C组中包含的疾病,依然可以获赔,但是同一组疾病只能赔付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在第二次、第三次赔付中,一般会有一个间隔期和生存期限制。间隔期即第一次重疾和第二次重疾之间的间隔时间,一般为1年,第二次和第三次重疾的间隔同样也有时间要求。也就是说,在某组重疾责任发生后至少1年,其他组责任才能获赔,而且每增加一次理赔,保费上涨5%至10%不等。”某大型保险公司客户经理表示,有些产品还要求第二、第三次重疾确诊后,要有一个生存期,通常是30天以内,如果被保险人自确诊后在生存期内死亡就没有第二次或是第三次的赔偿。
如此看来,虽然多次赔付重疾险保障范围更加全面,但是发生理赔则带有不少限制条件,保费也相对较高。因此,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保险产品,首先要选择正规保险公司及合法渠道签约购买;其次,消费者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知悉保障范围,尽量选择包含轻症、中症、重疾、保费豁免及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此外,还要注意产品设定的赔付间隔,每次赔付间隔期越短,对消费者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