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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楼市调控须“查缺补漏”
亢 舒

近日,深圳再度发布加强房地产调控新政策,内容包括暂停企业购买商品住房,新供应用地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新政后购买商务公寓5年限售、购买商品住房3年限售等。随后,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相关细则。尽管目前深圳楼市价格总体稳定,但其仍在房地产调控措施上不断出台新举措,表明了遏制房价上涨的决心。这也提示有关地方政府,应在楼市调控措施上不断细化,查缺补漏。

查缺补漏工作十分必要。楼市调控不能松,力度不能减。以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为例,今年6月底,西安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企业禁购”的规定,明确指出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此后,上海、杭州、长沙、深圳、南京等地也相继出台规定,向企业购房说“不”。

在此之前,不少城市出现以企业名义炒买商品房住宅,躲避限购的现象。特别是在摇号限售的城市,企业购房比例持续增加。从有关调查看,企业购房的目的往往并不单纯,多数不以居住为根本目的,囤房、炒房、投资都是可能的动因。而且,企业购房将挤压“陪跑”的普通购房者购房机会,与“房住不炒”的调控宗旨相悖。因此,“企业禁炒令”的出台可谓及时且必要。

近年来,持续实施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让全国市场总体趋稳,特别是一二线热点城市的房价上涨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就目前来看,仍有一部分城市房价有不小的上涨压力。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7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与上月相比分别上涨2.3%、3.7%、2.9%、2.9%、2.8%,涨幅居全国前列。其后,住建部约谈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5市的政府负责人。住建部称,近一段时间,部分城市房价出现过快上涨,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住房需求,促进供求平衡,切实增加住房及用地有效供应,严厉打击投机炒作,遏制房价上涨。

除了扩大限购范围、增加有效供给等调控措施之外,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也被视为对调控政策的一项查缺补漏措施。因为,如果市场秩序混乱,会让调控效果大打折扣。尽管整治市场秩序不一定能在短期内改善供需关系,但对于维护市场健康发展、消除“杂音”、平抑市场预期,能够起到良好效果。

下一步,各地应进一步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同时应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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