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为了明晰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问题,现在却让一部分农民伤脑筋。
目前,很多地方土地确权工作已近尾声,一些地方的农民反映,自己村里的土地正在进行确权,多出来的土地村里要求农民每亩交纳一笔土地承包费。农民不愿意交,村里就表示不负责将这些多出来的土地纳入合法开荒的新增集体耕地,这些土地也不能享受玉米种植者补贴、粮食直补等国家相关补贴政策。而且,等国家政策进一步明确后,这些地还将纳入村集体机动地管理,执行公开竞价发包政策。
这些多出来的土地,有的是以前人工测量导致的误差;有的是过去承包地不算田埂,后来土地整合,田埂变成了土地;有的是以前农民为了少缴农业税,把土地面积报少了;有的是农民开垦的“荒地”。现在,争议最大的就是农民开垦的“荒地”。
一些地方默认农民开垦的土地属于农民的承包地,顺顺利利地给农民确了权;一些地方认为二轮承包地以外的土地属于村集体土地,要求农民交土地承包费,否则不能确权。而农民认为,自己花钱费力开垦的荒地,就是自己的土地,现在要确权了,村里却让他们交土地承包费,难以接受。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多出来的土地如何确权,法律没有明确说明。笔者认为,除了要抓紧在法律层面规范“荒地”权属外,还要对目前各地的做法区别对待。那些从农民利益出发,没有借土地确权向农民征收“荒地”承包费的地方,虽遵从了农民意愿,却造成了全国层面的不均等,后续影响值得深思;那些由地方政府统一征收“荒地”承包费的地方,应该向村民们说清楚承包费的流向,解其疑惑;那些把取之于民的承包费用之于民的地方,其做法是受到农民欢迎的。例如,一些村庄利用“荒地”的土地承包费发展村集体产业,规划、建设乡村,提高村民福利,实实在在地为民谋利。不过,也有一些村干部借土地确权谋私敛财,“荒地”承包费进了村干部的私囊,这也是农民最担心的。
土地确权是一件事关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大事,政府一定要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