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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7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危害百姓生命健康行为绝不姑息
洪观平

疫苗事关生命健康,质量安全不容半点瑕疵。国家药监局最新通报明确表示已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及时披露调查处理的权威情况,以及鲜明表态将彻查此事、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止住了疫苗事件持续发酵的势头。接下来,公众集中关注的一些问题,包括此前查出的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接种影响评估结果如何,有关补种、应对、处理工作情况怎样,其他厂家或品牌的疫苗有没有问题,涉事企业将受到怎样的严惩,等等,仍然需要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作出翔实调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以正视听,并切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疫苗是人类对抗传染性疾病最有利的武器,广泛地接种,才能够形成广泛有力的防御。近年来,我国已逐步构建起日益严格的疫苗安全标准和生产监管体系,并于2011年、2014年两次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已有国产疫苗通过世卫组织产品预认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球疫苗免疫联盟陆续采购这些疫苗用于其他国家的疾病预防控制。

但此次疫苗事件给行业安全生产及其监管敲响了警钟,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应对。首先,疫苗生产企业承担着疫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作为疫苗等药品生产企业,应常怀一颗敬畏生命之心,守住起码的道德底线;其次,应构建起更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让监管贯穿疫苗生产、销售、运输、仓储、接种的全流程,尤其要从源头上防止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第三,应施行更严格有力的惩戒法规措施,对全链条上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大小轻重,绝不姑息纵容,都必须重拳治理。针对故意造假,特别是长春长生这样屡犯不改的企业,要让其为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并起到震慑作用;第四,应形成更及时通畅的信息发布沟通机制,第一时间以权威有效的信息回应民众关切,公布事件进展,指导后续工作等。

对于关系老百姓生命健康的大事,没有任何人可以任意妄为,也没有任何人可以置身法外。只有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才能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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