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近日发布通知,称将集中清理研究超期未完成的1453个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同时,对相关项目要追回已拨经费并追究责任,相关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
申报科研项目是十分严肃的事情,但是,近年来不少科研机构和个人只重申报,不重研发,致使申报的科研项目“烂尾”。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至2年。此次被教育部清理的科研项目都是未能按期完成的。
现实中,一些申报人员或是没把心思用在科研上,或是根本没有完成项目的客观条件和能力,致使项目不能如期完成,大量经费却钻进其口袋。原因主要是科研经费管理不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从而出现科研项目立项过程中“找关系争项目”“事没着落钱继续花”等问题,不少经费被非法侵吞和挪用。
对此,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加快建设有效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建立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对没有价值或难以完成的科研项目要及时中止和清理,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基金或“扩大用途”“挤占挪用”科研资金者要坚决查处。同时,对各地申报的科研项目,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价值,有针对性地编制预算,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