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家住本社区的一名大学生找到笔者,要求社区给他出具一份参加社会实践的证明。“你没有在社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不能开这个证明的。”“不就是开个证明嘛,有这么难吗?”学生一脸不高兴。学生的父母都是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十分拮据,孩子利用社会实践实习时间在外打零工补贴家用,眼看实习期要过了,没有社会实践证明就不能毕业。一家子的窘境确实令人同情,但这种弄虚作假的证明,社区怎么能开?
社区出具一份虚假的社会实践证明看似问题不大,但折射出的是学生、社区、学校三方的诚信缺失。没有在社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却硬要社区出具证明,说明该学生置诚信如儿戏,将来走向社会又怎能以诚信为本?社区如果出于同情没有守住诚信底线为其出具虚假证明,作为最基层的社会组织,这一做法就是一种严重失职。学校如果不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追踪调查,轻易采信学生提供的证明,就会让社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更会助长学生弄虚作假投机取巧之心,贻害无穷。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关系深刻变化,人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观念遭遇严重考验。“老实人吃亏,取巧者得利”。在此社会思潮驱使下,越来越多违背诚信的现象开始显现,对人对社会危害极大,须高度重视严加治理。
笔者认为,首先要强化诚信教育和道德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要加强诚信法治建设,将社会诚信纳入法制轨道;第三是政府要以身作则,做诚信建设的模范。治理诚信缺失,率先垂范是关键,必须加大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力度,任何政府部门都要按照诚信原则来组织和建构,各级干部都应按诚信原则行使职权,政务公开,依法行政。
(作者单位:湖南桃江县松木塘镇桃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