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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措施——
减负“组合拳”为科研人员松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惠敏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措施。7月6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科技部副部长李萌介绍了相关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充分尊重科研规律

“7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措施,在科技界和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李萌介绍,充分相信科研人员、充分尊重科研规律是这次制定措施的基本出发点,“文件在这样的出发点上,着眼于科研管理全流程的改革和完善,打出‘组合拳’,为科研人员松绑和减负”。

据悉,若干措施中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组合拳”主要有5套:

一是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二是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切实精简人才“帽子”,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加大对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对全时全职的团队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年薪制,相应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三是强化科研绩效评价。推动项目管理向重实效、重结果转变,对基础和应用基础、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项目实行绩效分类评价。强化契约精神,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

四是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强化法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分级责任担当机制,鼓励法人单位担当负责。

五是选择部分单位开展更大力度的改革试点。试点措施包括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实行差别化经费保障、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

用硬指标抓落实

本次政策将让科研人员拥有更大的人财物的自主支配权,如何做好相应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介绍,对基础研究一类的项目放开自主权,3年周期以内的减少监督,但是在最终验收的时候,对这些项目还要有一次综合验收。对重大关键技术领域的项目,或者是周期3年以上的项目,必要的监控手段还是要保留。特别是对整个项目运行过程当中涉及经费使用和完成里程碑节点的任务,如果达不到预期的关键节点成果,要及时予以调整或取消后续支持。

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措施怎么才能落到实处?李萌介绍,这次若干措施的每一条都非常明确、具体,操作性很强,大部分条款拿来就可以直接用。“比如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合并,就是合并了,非常明确。另外有些需要细化的条款,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李萌说。

比如对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将采取“一项一策”的清单式管理,国务院要求由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细化具体措施。“因为对于每一个研究类型的项目,对人的能力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采取‘一项一策’,一个单位一策,要与单位沟通具体的操作。”李萌说。

再如,文件中提出要增加科研人员申报准备的时间,什么项目给多少时间也需要具体安排,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详细办法。

此外,目前已有的相关领域部门的政策性文件或措施,如果与这次提出的措施不一致,将进行完善和修改。“比如精简合并项目预算科目,合并技术验收、财务验收,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这些政策都需要对现有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李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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