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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6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既不能“鞭打快牛”,也不会“大包大揽”——
养老金中央调剂不会顾此失彼
本报记者 韩秉志

既然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就意味着一定会有“贡献方”和“受益方”,这也是各地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一些地方与其将目光放在自己能分到多少调剂基金,不如借政策出台,在扩面征缴、健全管理、规范技术等方面系统推进,尽快实现应保尽保

国务院日前发布通知,部署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通知一经发布,就引起社会广泛议论。有观点认为,一些养老保险基金压力比较大的省份终于有了“靠山”,不会再有后顾之忧;也有人认为,这项政策有“鞭打快牛”之嫌,不利于保持基金结余地区的积极性。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万亿元,总支出2.9万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1万亿元,可支付17.3个月。就全国来看,总体上收大于支,基金结余也比较多,制度运行基本平稳。不过,由于人口抚养比差异等原因,各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以及结余状况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东部地区,累计结余最多的7个省份占全部结余的三分之二,但辽宁、黑龙江等部分省份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有些省份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支付40个月至50个月,并且每年当期都有上百亿元结余,但也有一些省份基金运行面临很大压力,个别省份甚至连累计结余也用完了。地区之间差异如此之大值得深思。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很有可能出现基本养老保险两极分化现象。有专家指出,由于一些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大量结存,企业缴费费率有更多降低的空间,用工成本下降,能够吸引更多企业到此兴业,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地区,企业缴费费率将居高不下,这既增大了当地企业的经营成本,易导致企业迁出该地区,也增加了提高企业缴费费率的可能。显然,如果这种高反差的两极分化现象持续下去,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还将进一步加剧。

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就是要解决各地养老负担不均衡问题,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安全可持续发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当然,既然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就意味着一定会有“贡献方”和“受益方”,这也是各地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各个地方都想着少缴多得无疑会加大运行风险,与建立这一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如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就非常重要。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虽然中央财政对各地补助政策和方式不变,但省级政府仍然要承担扩面征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这就意味着,中央不会对地方缺口“大包大揽”。从制度来看,各地是以职工平均工资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基数,应参保人数起步初期暂按企业就业人数和参保人数平均值核定。未来,随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推进,对在职应参保人数还会逐步转为以覆盖常住人口的全民参保计划数据为基础核定。与此同时,上解资金与各地实际征收的基金多少并不挂钩。这就意味着,各地经过努力扩面征缴,多征缴资金可以留在本省使用,此举体现了政策对地方的激励性。

由此来看,地方与其将目光放在自己能分到多少调剂基金,不如借政策出台,在扩面征缴、健全管理、规范技术等方面系统推进,尽快实现应保尽保,夯实养老金征缴能力,加快推进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这样才能确保基金长期收支平衡,让养老金运行更游刃有余,这也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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