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洞庭湖深处,一道高高垒砌的堤坝似“水中长城”,围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媒体调查发现,这道堤坝是当地一家私企的老板所建,曾被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县级市)等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根据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开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都是被禁止的。要使洞庭湖恢复碧水蓝天,必须破除地方上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对类似非法矮围的处理,应尽快落实拆除费用,明确追责措施。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