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乡里没有交警,我们这的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时有发生。当地人特别好客,聚一下总要喝上两杯酒,有的人喝了酒还去开车。现在乡里有了交警,大家都不敢喝酒了,习惯成自然,只要开车,就不去沾酒。”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方祥乡陡寨村驾驶员杨忠良说。
黔东南州境内山高、谷深、路窄、弯急、道路基础耐性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公路里程增长了、车辆多了、驾驶人多了,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2013年,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决定在全州16个县市设立农村片区交警中队,每个中队设中队长和指导员各1名,每100公里配备3名协勤。目前,全州建立起了64个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共有60名民警和990余名辅警坚守在岗位上。
农村交警中队主要工作职责是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打击车匪路霸;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开展摩托车办牌办证等车管业务。
在黔东南农村建立交警中队是创新之举,没什么经验可借鉴。为此,各县市政府多次召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中队筹办工作。
可是在群众眼里,交警就应该待在城里,跑到乡下来干什么?起初,群众并不配合交警的工作。
剑河县交警大队农村片区二中队队员周彰科回忆起到中队工作第2年遇到的一件事:那次,中队组织到南哨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队员们设卡查无牌无证摩托车时,迎面驶来了4辆未成年人驾驶、后座还载着一两个人的摩托车。周彰科立即打手势让他们停下,他们却强行冲关,导致周彰科右手脱臼。“现在辖区的交通秩序比以前好多了,只要我们的工作能得到群众认可,过去那点伤算不了什么。”周彰科说。
“农村交警中队除了中队长和指导员是正式民警外,队员们都是通过县里公开招考进来的工勤人员,但在当地群众的眼里他们是‘辅警’。所以,中队成立之初,工作很不好开展,现在他们的工作渐渐得到了群众认可。”黔东南州交警支队支队长梁吉钢说。
如今,农村交警队伍越来越受到群众支持,被称为“安全守护神”。
记者了解到,黔东南州的农村交通管理模式在贵州省尚属首例,5年多的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