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会一层”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包括:股东大会未有效发挥管控作用,董事会缺乏对战略定位、风险偏好、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合理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与高管层的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缺位现象突出,等等。对此,需要推动各金融机构尽快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让“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
“三会一层”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在此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的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上,“三会一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被重点关注,其中包括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董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高管层职责定位存在偏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等方面。
“公司《章程》‘摆着看’、董事充当‘大花瓶’、监事只是‘做样子’。”一位业内人士说,“三会一层”问题凸显,若未有效治理,不仅影响公司的决策和效率,损害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会成为金融防风险的隐患。
已成公司治理重点
早在今年初,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第一项工作即剑指公司治理不健全,其中明确提到,“三会一层”履职不到位,股东大会未有效发挥管控作用,董事会缺乏对战略定位、风险偏好、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合理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与高管层的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缺位现象突出。
有业内专家撰文指出,目前一些公司从股东到高管,各利益相关方未形成正确的治理理念,特别是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没有养成权力制衡、监督制约的习惯,制衡机制薄弱,治理边界不清,治理驱动力不足,对自身的治理状况缺乏清晰认识。
究其成因,则较为复杂。比如,一些中小银行资产规模较小,业务品种相对单一,采用类似大型银行“三会一层”的规范治理架构,成本较高;还有一些中小银行,由于历史原因,股东构成较为复杂,“三会一层”名存实亡,规范治理难度较大等,部分保险公司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如何根据规模大小和业务复杂程度来构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的激励和制衡机制,无疑面临很多现实挑战。尤其是很多中小银行股份制改造已经多年,但公司治理的效果却一直不能让各方满意。
此次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将作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显然,推动各公司尽快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让“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已成为眼下公司治理的重点。
适合自己才最有效
“三会一层”涉及四者关系,四者间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上海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做到这一点,建立治理架构、制度体系,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在各自职责边界内找到工作抓手。
据介绍,近年来上海银行围绕战略决策、实施,重点探索董监事会履职切入点和工作方式。如在规划制定过程中,董事会改变传统开会审议的做法,全程参与到编制过程中,前期酝酿阶段,独立董事对规划编制小组开展专题培训;中期讨论阶段,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平台进行专家论证;规划实施阶段,建立规划执行评估机制,实现过程把控。
另外,监事会在列席董事会、与高管层交流等传统方式基础上,聚焦公司战略开展专题调研,对相关业务实施起到了促进作用。
江苏常熟农商行相关负责人认为,要努力寻求契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治理模式,既不机械照搬,也不搞成形式上的“花架子”。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有效的。
农商行起源并扎根于县域,相比大银行,“三会一层”运作更易受乡土文化影响。该行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实践中要契合县域乡土文化特点,扬长避短地来开展规范自治。如该行把董事履职考核与会议出席情况、开展调研情况、驻行工作天数、独立发表意见建议情况等挂钩,倒逼各类别董事积极参加会议,主动发表意见,让执行董事不再“一言堂”,其他董事不再只是“勾勾票”“拍拍手”,并通过全程录音,确保可追溯。
破除“本土治行”观念
据原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12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共4549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262家,占比接近30%,是小银行公司治理的重点领域。
县域农商行脱胎于乡镇农信社,地域情结和本土观念容易形成思维定式,习惯于从内部选拔管治团队,不少县域农商行存在“本土治行”的瓶颈与局限性。
为破除“本土治行”带来的发展局限性,各地农商行纷纷探索,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董监事、公开招聘总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吸纳了热爱和愿意扎根农村金融事业的优秀管理干部和高素质专家学者。这些外来的“董监高”人尽其才,为农商行改革发展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除了招募外来人才,一些农商行还探索与大行合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如常熟农商行与交通银行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后,主动商请交通银行向董事会、高管层、中层团队派驻金融科技、零售转型、内部审计、风控建模等领域的管理干部与专业人才,并实质参与该行日常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目前,双方围绕公司、零售、金融市场、风控、信息科技等领域开展了130多项合作,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本系列报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