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过期药面临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尴尬局面,隐藏着极大的环境污染风险和用药安全隐患。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应加快建立统一长效的规范化回收机制,通过及时填补过期药品回收的法规空白,规范公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的行为,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制定回收管理长效制度,改变目前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仅依靠个别企业或政府部门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