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0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
根据安排,各地各部门将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在网上举办国家安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推送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推进全国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大众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通知强调,深入开展经常性学习宣传。将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