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报告)。
预算报告充分展示了2018年我国的财政政策和收支计划: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等等。就相关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
赤字率适当降低至2.6%
财政赤字是一年中国家财政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赤字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就是赤字率。我国今年赤字率拟按2.6%安排,比去年预算低0.4个百分点;财政赤字2.38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1.55万亿元,地方财政赤字8300亿元。虽然赤字率适当降低,但赤字规模仍与2017年持平。
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认为,调低赤字率显示出我国对稳中有进的宏观经济预期有信心和底气,与经济向好、发展质量和效益相得益彰的格局相符合,“2017年我国宏观经济稳步增长,为赤字率下降提供了良好的预期和基础”。
张连起委员表示,赤字率下降有利于政策的回旋。今年要继续改善营商环境、降成本,赤字率下降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聚焦三大攻坚战。由于优化重点支出结构,长远看有利于把更多资金用在民生改善上,资金使用更有效果,财政资金更加安全、高效。
“我国原有的积极的财政政策侧重于在支出方面扩大政府投资,赤字以扩张性赤字为主;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侧重在收入方面减税降费,赤字更多体现为减收性赤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
刘尚希委员认为,当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通过财政赤字、债务来“大水漫灌”扩大总需求,而是进行结构调整,关键是让企业通过创新提高效率和附加值,进而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中国财科院研究员陈龙也认为,下调赤字率并非意味着财政政策的转向,而恰恰是积极财政政策优化的一种体现。
“调低赤字率是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必然反映。赤字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需要根据经济发展趋势灵活运用。近年来,我国通过提高赤字率等措施,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当前国民经济稳中向好的趋势,意味着财政增收有基础。适当下调赤字率,则是经济稳中向好趋势的必然反映。”陈龙说。
实施万亿元减税降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无论是对普通老百姓,还是对企业来说,减税的信号非常显著。”张连起委员认为。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2018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要聚力增效。采取的减税措施包括按照三档并两档的方向,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预计全年再减税8000多亿元。加上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种收费,将减轻税费负担1万亿元以上。
过去5年,我国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后劲,率先大幅减税降费。分步骤全面推开营改增,累计减税超过2万亿元,加上采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
“我们真切感受到国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感受到减税降费力度,今年又将继续推进减税降费,给了我们更大的信心。”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党委书记孙开林说,2013年以前,保康县磷矿石资源税从量征收,不分品位每吨15元,2013年作为全省资源税改革试点,适用10%的资源税税率从价计征。2016年7月1日,磷矿石资源税税率由10%降为7%,矿产资源补偿费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给企业带来实打实的优惠,遏制了磷矿生产“采富弃贫”“只啃白菜心”,减轻了企业负担。
“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对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势必产生进一步的积极作用。值得指出的是,2018年减税降费政策不仅保持了较大规模,而且与税制改革的结合更为紧密。”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增值税税率的进一步简并、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统一、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个人所得税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现减税降费目标的同时,税制和税收优惠政策也进一步趋于完善。
重点保障民生投入
2018年,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同时,财政增收也存在一些压力和挑战。财政支出方面,各级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新增支出需求很大。综合判断,2018年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向好态势与财政支出快速增长并存,预算收支安排依然是紧平衡。
在支出方面,预算报告明确,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着力支持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严格贯彻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民生投入历来受到高度关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全国约1.43亿义务教育学生获得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了约5.5%;整合设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惠及全国7797万困难群众……
2018年预算报告对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做了进一步安排,包括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在部分地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5元;2018年支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580万套,等等。
“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财政不断加大对民生投入力度,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获得感是实实在在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