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在湖南长沙一些KTV唱歌,会被收取5元版权费,且不开发票。对此,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回应称,版权费针对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KTV场所,KTV并没有权力向消费者收取这笔费用。为保护知识产权,有关部门收取版权费,在一定程度上造成KTV的经营成本增加,但经营方完全可以提高综合收费价格,不能直接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如果KTV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就难免有重复收费之嫌。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