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程未验收”绝非欠薪理由
张海英

据报道,投资数千万元的陕西商洛市商州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5年内断断续续施工,在2016年竣工后,却因手续不全工程一直无法验收。施工方以工程未验收、工程款未结清为由,拖欠百余农民工近200万元工资。

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在一些地方就会有所抬头,“治欠保支”成为各地政府部门年底的一项重要任务。上述案例中,施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理由是“工程未验收、工程款未结清”,其实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表面上看,“工程未验收”与农民工被欠薪之间存在逻辑关系,即工程未验收导致工程款未结清,施工方没有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其实,这二者并无直接关系。因为,施工方与农民工之间是一种劳资关系或者劳务合同,既然农民工已经干完活了,就应该领取劳动报酬。即使“工程未验收”是实情,也不能作为拖欠工资的理由。如果施工方以“工程未验收”作为欠薪理由,且有关方面又认可这种理由,就等于把工程建设方、施工方的责任转嫁到无辜的农民工身上。而且,由于解决“工程未验收”问题比较复杂,工资会被拖欠很长时间。所以,绝不能认可或支持这种欠薪理由。

据悉,当地有关部门已经办理此案,职能部门正与施工方协调,尽快督促支付。此事仍提醒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工程监管,因为涉事项目是在没有得到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的,竣工1年多仍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对这种违规建设行为,必须依法查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