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面对快速上涨的房价形势,北京、天津启动了以限贷、限购为主要内容的楼市新政。一年多来,100多座城市加入调控行列,启动调控措施200余次。数据显示,调控的作用和成效正在初步显现。
第一,商品房销售增幅明显回落。2017年1月份至11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为7.9%,比一年前回落了16.4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增幅更回落至5.4%;商品房销售额增幅为12.7%,比一年前回落了24.8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增幅更回落至9.9%。由于前一两年的需求暴涨,是在加杠杆和炒房资金大举涌入下形成的,此轮调控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投资投机性购房。
第二,价格涨势全面趋缓。2017年下半年以来,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和环比涨幅整体呈现逐步回落之势: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15个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下半年出现多次全面停涨局面;在价格同比涨幅方面,一线城市连续14个月回落,二线城市在连续11个月回落后,11月份略有反弹,三线城市则连续4个月回落,且11月份同比价格已经下降的城市由9月份的3个增加到10月份的10个、11月份的11个。
第三,去库存取得积极成效。据统计,2017年11月末,全国商品住宅待售面积3.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了23.8%,比2015年末最高点时的4.5亿平方米下降了33.4%,已经回到了4年前的水平。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库存都有不同程度下降。
但是,也要认识到,楼市的一些积极变化还是初步的,变化的基础还不牢固,个别月份、个别指标还时有反复。比如新房的价格环比,15城市在连续两个月不涨之后,2017年10月份又有3个城市上涨,11月份有4个城市上涨;新房同比价格,二线城市也有反弹。对此,一方面要看到,政策调控效应有滞后期,但只要坚持调控的原则不动摇,当下价格变化的大势是不会逆转的;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业界、民众乃至一些炒房客对房价及房地产市场的未来走势有不同预期。正是这种不同的预期,才导致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反复。
市场的最新变化、走势及业界、民众的观望态度都表明,此时正是加快住房改革步伐、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机遇期。在总结评估各地调控效果的基础上,有关方面应通过加快推进改革,将一些调控措施转换成长期制度化的具体条款,这样才能巩固调控成效,稳定市场预期,最终使房地产市场行稳致远。
(下篇请看“将调控措施转化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