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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消费者权益、网络侵权等面临新问题——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
本报记者 李万祥

随着大数据应用领域不断涌现新风口,数据合规话题讨论迅速升温。在日前举行的“2017大数据合作与合规峰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表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正在引发新一轮科技革命,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合规、用户隐私保护备受瞩目。

近年来,大数据在广告、金融、医疗、出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不仅推动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的数字化转型,也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智能化、便捷化。据预测,中国大数据产业市场未来5年内,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到2020年,大数据产业规模将接近5万亿元。

大数据的技术发展与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的联系将更加紧密。如何切实保护用户权益、促进数据合规运用、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已成为摆在数据合规发展面前的问题之一。

2017年9月,微信、京东商城等10家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共同签署了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承诺尊重用户知情权和控制权、遵守用户授权、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保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可信、联合抵制黑色产业链、倡导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等。

腾讯集团法务副总裁江波表示,坚持“开放透明、用户控制、数据安全”的隐私保护原则,需要通过设计保护隐私,在切实保障用户数据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规范大数据使用。

大数据是新时代的新型财富和资源。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消费者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争议、网络侵权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专家分析认为,要加快推进完善数据领域立法、提升监管执法效率,优化行业自律标准,构建大数据安全依法有效的保障制度。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表示,大数据、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问题、数据控制者与数据主体之间的合规问题逐渐显现,对大数据产业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挑战。

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协作和共同努力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成为大数据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保障数据安全、规范数据使用,成为大数据时代行业发展的共识。

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组成专家工作组,对微信、淘宝等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进行了评审,规范收集、保存、使用、转让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此次隐私保护专项评审工作中,隐私条款透明度增强、用户选择权增多成为亮点。”中国电子技术化研究院副院长杨建军介绍,10款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均做到明示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并征求用户的明确授权。

目前,高效、流程化的数据合规管理对企业的实践提出更高要求。这包括建立隐私事务管理部门、规划数据保护战略、制定隐私政策程序和指南等方面。业内人士认为,在系统和程序设计中考虑隐私保护,开展隐私影响评估等工作,可以让隐私保护置于“前端”。在产品初期加入隐私保护理念,后期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评估,巩固全生命周期管理策略。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对于大数据的监管也需要新的思路。“如何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数据合规运用、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需要带有审慎包容的态度,及时应对大数据领域的变化。”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韦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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