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提前下达201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38.4亿元。其中,安排“三区三州”(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四省藏区和四川省凉山州、云南省怒江州、甘肃省临夏州)以工代赈资金34亿元,占比约90%,并要求其他省份对本省深度贫困县也要给予倾斜支持。
以工代赈是一种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获取劳务报酬,取代直接救济的开发式扶贫方式。自1984年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1500多亿元,累计发放劳务报酬160多亿元,在支持贫困群众物质脱贫与鼓励精神脱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广泛欢迎。
通知强调,各地要以以工代赈资金为引领,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参与式扶贫方式,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使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在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激发贫困群众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推动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