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7月份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时间表,税延养老险试点将于2017年底前启动,这就意味着税延养老险试点应于近日启动。
对于税延养老险的试点,保险业内早已形成共识,即试点的时机和条件都已具备和成熟。前不久,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曾明确表示,“从经济基础看,实行税延型养老险,通常是在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阶段的前后推行,我国2016年人均GDP已经超过8000美元,居民具有一定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能力。从法律制度建设看,我国各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建设都在全面推进,保险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也在不断完善,财税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包括税收政策改革也在同步推进,为推行这项政策提供了法制基础。目前,保险业已经基本做好了税延养老险试点的准备工作”。
除了试点的时间表,更让各家保险公司兴奋的是,试点可能在多个城市同时启动。目前,市场规模、渠道及产品均占优势的大型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等,都可能成为试点的第一批保险公司。据记者了解,有能力跻身首批试点名单的保险公司已经在税延养老险产品研发、信息系统升级、业务管理和渠道方面开展了多年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均已基本就绪,只等税延养老险试点发令枪响。
中国太保寿险副总经理郁华近日在公司媒体开放日上表示,太保集团高度关注税延养老保险市场契机,已经全力做好税延养老险销售和服务准备。郁华透露,太保集团将从技术、人才、服务等多方面着手,提升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优势。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个人和社会来说是双赢举措。“从个人的角度来看,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会大大减轻税负,建立和完善个人养老保障计划。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税延养老保险资金为长期投资资产,可以投入民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拉动内需,推动实体经济发展。”郁华说。
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三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以税延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为引领,第三支柱将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逐步发挥主导作用。从目前我国第三支柱定位来看,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将兼具保障和投资两种功能,即保障为主、投资为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保障事业,尤其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税延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将在国家税收政策激励下,推动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快速发展,这也是国际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共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