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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期待“黑名单”能规范导游执业

新《导游管理办法》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对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导游建立“黑名单”制度,依照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等。

【短评】多年来,导游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频频发生,扰乱了正常的旅游秩序。建立导游“黑名单”制度,有助于规范导游执业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然而,要根治旅游行业乱象,出台导游“黑名单”制度只是第一步,未来还需对旅行社、景区等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对症下药。比如,制定游览娱乐场所经营规范或服务标准,并对景区仿照旅行社实施保证金制度,以保障游客权益、处罚违纪经营、补偿游客损失;旅游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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