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要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和壁垒,推动全流域联动,构建区域互动合作的司法保障新机制。
《意见》中明确,坚持最严格的水污染损害赔偿和生态补偿、修复标准,将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情况作为刑事处罚的重要量刑情节,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的监管职责。
《意见》提出,加强对长江流域节能服务产业的司法保障,支持培育全流域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在依法审理水权交易纠纷案件中,合理界定水资源使用权,引导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水权交易,充分尊重交易各方的协商定价或者竞价结果,保护水资源使用权有序流转。《意见》还对涉蓄洪区、洲滩开发利用以及江河湖泊治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案件审理作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