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财富的增长,我国高净值人群投资多元化的趋势愈加明显,除了房地产和股票,信托等产品、全球资产配置等已经成为其重要的投资选择。
所谓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开展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而言之,信托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基本特征。
与一般的金融资产不同,信托财产是独立、不可分割的财产。根据《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这就意味着,信托财产一旦成立,就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财产中分割出来,成为一笔独立运作的资产,它不能被抵债、清算和破产。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享有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同时信托财产也不因受益人的债务而被处理掉。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这一制度非常重要,具有显著吸引力。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安全性的前提,其安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信托财产可以规避法律诉讼风险,避免资产被查封、冻结。企业要发展壮大,难免会借钱形成债务。一旦遭遇宏观经济困难或者自身出现经营风险,企业可能会在债务危机中倒闭,企业家本人也可能会倾家荡产。此时,企业家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股票等,都可能被列为破产财产,被依法查封和冻结。但是,如果企业家事先把财产设立成信托计划,那么至少这笔信托财产能保留下来,因为它不被列入查封、冻结的资产范围,不用被抵债。
其次,信托财产还可以规避离婚时财产被分割的风险。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天价”离婚案件屡见报端,涉及的财产分割尤其是公司股权问题备受市场关注。在这方面,信托可以发挥其独到的功能。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可不分割,但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可以按比例指定。这样就可以实现约定夫妻的财产分配方式,离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保护和公司股价影响不会太大。
再次,信托财产可以规避“富不过三代”的风险,避免资产被征重税或者后代败家。在国际上,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富传承和保护的重要工具,已有逾百年的发展历史。由于信托财产名义上属于信托公司的财产,不能被征收遗产税,但委托人却可以指定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从而实现家族财富传承。不少高净值人士针对其在海外的财产,设立了境外信托。此外,由于信托财产独立,作为受益人的子女无权私自处分该继承遗产,避免了财产被子孙后代挥霍的风险。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从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来看,与一般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相比,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也相对高一点,但风险水平却相差无几。由于信托财产的经营方式非常广泛,能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市场来配置资产,并可以跨市场机会套利、杠杆化策略与结构分层等,成为信托产品高收益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兼具资金募集优势和高度资金运用灵活性的合规金融安排,信托产品较为稳定的、相对较高的收益,更是吸引高净值人士关注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