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版权局约谈境内外音乐公司及国内几大网络音乐服务商,要求对网络音乐作品应全面授权、避免独家授权,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
@聂耀文:我愿意为音乐作品付费。保护音乐作品版权有利于保持音乐创作积极性,保护音乐创作者权益,促进音乐事业繁荣发展。
@渡船公子:保护知识产权很重要,尊重文化产品的创作,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激发创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