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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7年9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锡三阳银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7日作出(2017)苏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无锡三阳银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辉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7年2月27日作出(2017)苏02破申5号决定书,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银辉公司重整投资人。

一、银辉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银辉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黄耀清出资1,200万元,持有60%股权,黄子韵出资800万元,持有4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9443870B;住所:无锡市昇平巷28号2208室;法定代表人:黄耀清;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贰级)。

(二)破产财产情况

目前银辉公司主要破产财产:无锡市中山路和人民路交汇处的“摩天360大厦”(也称“三阳城市花园”)中的37套房屋(面积17,697.61平方米)。相关物业位于无锡市核心商圈崇安寺商圈,周围聚集了各类写字楼、酒店及各层次商场,无锡地铁1、2号线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摩天360大厦”37套房屋在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清算价值为32,141.01万元。

(三)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已申报的债权人42户,申报的债权总额为2,396,584,056.37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初步核定的债权人37户,初步核定的债权金额2,215,731,454.05元,不予核定的债权人5户。

二、投资人条件

(一)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银辉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

(四)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五)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承诺愿意依照招募公告参与银辉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银辉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并按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三、详细招募文件

有关银辉公司基本情况、招募方案、评审规则等招募文件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募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6点。

(二)管理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无锡市人民中路123号摩天360大厦4507室

联系人:梁军亮、方新裕

电子邮箱:13961795519@163.com

电话:13961795519、18851587979

(三)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尽调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如需对银辉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应于2017年10月16日16点前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100万元,尽调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2)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如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则管理人将在招募截止期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2.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17年11月16日16点前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可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2)管理人应自向中标人发放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3.保证金缴存账户信息

户名:无锡三阳银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

账号:39920188000348174

五、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刊登内容不一致的,以该网站刊登内容为准。

无锡三阳银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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