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5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提出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通知》针对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了“三避免一落实”的工作举措。
在解释“三避免”时,吕玉刚说,一是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力度,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让学校对学生更有吸引力。二是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帮扶,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资助,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三是强化保障控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化学校布局规划,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少路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适当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用信息化手段使农村学校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针对“一落实”,吕玉刚说,要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对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儿入学的,政府要责令改正。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目前,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吕玉刚说,“在家上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应进行劝返,并对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的司法文书,敦促其保障辍学的学生尽快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已经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2015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如期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中期目标。2016年达到93.4%,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少数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岛等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失学辍学的现象,极少数地方还比较严重,实现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还面临严峻挑战。